教师教育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 2015-07-08 浏览次数: 179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照滨州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8月26日-8月31日期间,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学生科分别召开了班主任会议、全体学生干部会议、学生班会,组织全系开展了2012-2013学年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党总支、学生科在班主任会议、全体学生干部会议都对滨州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要求辅导员、班主任和各班班委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后各年级评议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每一位提交认定申请的同学的材料进行了仔细审核,最后顺利认定了100余名经济困难学生,并在系宣传栏进行了公示,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 
       我院本次认定工作自8月26日开始至9月1日结束,本次认定结果将作为评选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奖助学的重要依据。


版权所有:山东航空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7012503号-3

学校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联系电话:0543-3190085 邮编:256603 电子邮箱:bzxygyj@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bzu.edu.cn